為扎實推進餐飲油煙污染治理工作,持續改善城區空氣質量,5月份以來,市城管執法局城管支隊聯合相關部門,集中開展了中心城區餐飲油煙污染整治行動,督促所有餐館安裝符合國家標準的油煙凈化設施。通過深入宣傳教育,中心城區絕大部分餐飲單位都按國家標準安裝了或正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但也有少數餐飲商戶拒不安裝,對此,城管執法隊員按照法定程序對其進行行政處罰,對拒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我們將申請法院依法強制執行,并依照《上饒市城市管理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向縣級以上申請停水停電決定。
據悉,5月份,市城管支隊東市大隊執法隊員對轄區內的餐飲企業是否按標準安裝油煙凈化設施進行排查時,佳苑路香吧島龍蝦館業主黎某態度生硬地拒絕安裝油煙凈化裝置。此后,執法隊員多次上門向業主宣傳安裝油煙凈化裝置對改善城區環境的意義,以及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上饒市城市管理條例》中關于油煙凈化裝置的規定將會受到的處罰,但無論執法隊員如何上門做工作,當事人黎某依然我行我素,拒不安裝油煙凈化設施。
為確保市民有個宜居的城區環境、餐飲單位油煙凈化裝置100%安裝的目標能順利完成,城管大隊東市大隊于6月25號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要求當事人黎某限期改正,未果,于7月3號正式立案調查,下達《行政處罰告知書》,并將于7月9日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處以5000元的罰款,若如當事人拒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市城管執法局將申請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并按照《上饒市城市管理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向縣級以上申請作出停水停電決定。